博纳影业: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
2023-05-19 22:06:02   证券之星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   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


(资料图片)

  根据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法律法

规、规范性文件以及《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章程》”)、

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的规定,我们作为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

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基于独立、审慎、客观的立场,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

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
  一、 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

  经审查,我们认为:

符合《公司法》等法律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的相关规定,提名是在提名人充分了

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、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,并已

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,提名合法有效;

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,不存在《公司法》等法律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中规定

禁止任职的情形,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

尚未解除的情形,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

和惩戒。

  综上,我们一致同意提名于冬先生、齐志先生、高愈湘先生、孟钧先生为公

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,同意提名王进先生、冯仑先生、宋立新女士、

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;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

议,其中王进先生、冯仑先生、宋立新女士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尚需经深圳

证券交易所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

  二、 关于调整 2023 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

  公司及子公司对 2023 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

际情况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,遵循客观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交易原则,定价公

允,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。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,关联董事回避表决,

审议程序合法有效,符合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

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 1 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相

关规定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,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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